其實賦與該象徵或文字,就已失去精神。

更別說是給它一個定義、解釋,
將其拘限在此之下。

不過暫且用"取捨/選擇"這種權利來做說明,可能會較容易了解;
常言道:「你無法選擇你的父母,但可以選擇你的未來。」
這句本身表明人一生就無自由可言,後句則顯示出「有限度的自由」

確實,擁有選擇的自由–想選哪個就哪個,
卻拘限在"有限的選項"裡,選一個近似自己所想要的。
(除非選項是無限)

那我們的自由可以影響別人嗎?
「墮胎與試管嬰兒」
先不論「生命」在各國的定義皆不同,就其法律上。
「自由」本身也受到道德(內化)及社會(外在)的影響,
更別談拘於身為"人"這種表象的存在,
而"神"則限在裏象的精神。

那自由在哪?
佛家講求超脫一切的「盤涅」,不必限於輪迴;
基督則信者可至天堂,即最後的歸處。
它仍也是一個有限的選項裡…
但盤涅卻是比較符合的理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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